关于开展淮北市2020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淮科秘〔2020〕45号
各县(区)科技局,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0﹞328号),省科技厅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且报送上年度真实完整统计数据)、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进行申报。
2. 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将于10月30日开放填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3. 各申报机构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1月13日(周日)前报送至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1月16日(周一)前推荐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4. 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