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淮科〔2021〕7号
各县(区)、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1〕74号)要求,启动我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拟申报企业涉税数据进行审核。
二、申报企业严格按“皖科高秘〔2021〕74号”要求网上注册登记,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2018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
四、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一正一副和预审核材料(高企申报预审核中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技术产品收入辅助账)一份分别胶装,同时做好申报材料留存备查。
五、申报时间:第一批2021年5月10日前、第二批8月9日前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王 锋 3895632
市财政局政策法规科 郜合新 3022145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马小玉 2329077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淮北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