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淮北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工作的通知
淮科秘〔2022〕68号
各县(区)科技(经)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重要指示及“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根据《淮北市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开展淮北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1.依托单位在淮北市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成立1年以上,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强的技术支撑能力。
2.依托单位能够提供固定的办公场地,具备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的条件,且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
3.工作站与依托单位责任明晰,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目标明确,岗位职责清晰,服务流程规范。具有若干科技特派员入站工作,其中外聘科技特派员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一。
4.工作站具有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能够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开展科技研发及推广转化等服务。
二、备案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对照备案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县(区)科技(经)局对申报备案的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审核申报材料,逐一进行现场核实,择优予以推荐。备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推荐函于2022年12月12日报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对申报备案的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组织开展审查,并按照程序向社会公布备案。
三、联系方式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 刘梅 张厚良 0561—3895612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22 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