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正式发布
2025年12月31日,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正式发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淮北市首部专门聚焦科技创新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科技创新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主体培育、平台载体建设、创新资源集聚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助力淮北高质量转型发展。
《条例》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围绕我市优势产业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改造,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同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并在研发、知识产权、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为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条例》提出完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优化科技成果权益分配机制,推动科技成果供需精准对接。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
在平台载体建设方面,《条例》支持各类研发平台和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推动形成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灵活高效的创新生态。同时,强化区域协同创新,支持融入长三角创新联合体,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条例》还提出,要完善科技人才引育机制,优化“一站式”人才服务模式,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围绕重点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