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2025年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科〔2024〕5号)要求,为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省内外优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现就申领2025年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申领企业须为在淮北市内登记注册,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度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领范围及标准
购买科技服务方向: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下)和2024年度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支付凭证时间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申领实际支出科技服务费用总额的20%且上限不超过30万元的创新券。纳入补贴的科技服务范围见《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淮科〔2024〕5号)(附件1)。
三、申领所需材料
1. 淮北市科技创新券发放申请表(附件2);
2. 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
4. 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申领承诺书(附件3);
5. 科技服务的购买合同。
四、申领时间和要求
申领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本年科技创新券申领及兑现遵循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
申领企业不得有以下几种情形:
1.项目合同内容不符合市级创新券的支持范围,或根据合同内容无法判定该项目属于科技服务项目的或与企业自身的研发和科技创新活动无关。
2.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法定检测和强制检测等商业活动,如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产品质量批量检测、大批量验货等。
3.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等非科技创新类的认定所需服务。
4.购置科研仪器设备。
5.已享受其他科技创新政策支持的项目。
6.项目合同的签订方之间存在任何隶属、共建、投资与被投资、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7.项目合同的签订主体之一存在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记录或已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申领流程
(一)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通知发布起至5月27日前向归属科技部门提交《淮北市科技创新券发放申请表》、《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申领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二)初审推荐。归属科技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认资料完整性,并在“信用安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对申报企业进行征信查询。各归属科技部门于5月28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推荐报告、《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科技创新券发放推荐清单》(附件4)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发放公示。市科技局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拟定发放企业名单及申领金额,并在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登记备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峰 田思雨 电话:0561—3884160
邮 箱:hbskjjzpk@163.com
地 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13楼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