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科技创新领域政策体系,经会议研究,决定废止《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淮科〔2024〕5号)文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