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淮北市自主立项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激励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经研究,现开展2026年淮北市自主立项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该类项目是指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经项目组织单位或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按照《关于印发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淮科〔2023〕15号)、《淮北市自主立项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淮科秘〔2025〕32号)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筹集经费并组织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
1.支持企业为申报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部署,围绕实际生产需求,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开展技术攻关,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问题。
2.支持医疗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为申报主体,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医疗卫生、食药品安全、气象观测、安全生产等研究方向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推动我市社发领域的科技进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2025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高于3%或2025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万元;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等事业单位的,须提供2024年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事业单位调查表中的JG1-08表(或统计部门研发统计报表),军事单位因保密需要,可不提供研发投入材料。
3.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医疗单位指内设科室)和主持人承担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近3年内结题、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4.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与分配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5.申报主体为医疗单位的,三甲综合医院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项,其他三级医院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2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2年期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6年12月1日—2028年11月30日。3年期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6年12月1日—2029年11月30日。
(四)归口管理单位
各县区、市高新区、临涣化工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负责辖区范围内各单位(含市直事业单位、驻淮高校院所、企业等)项目的组织推荐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申报单位填写书面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4份于2026年11月6日前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于2026年11月13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资配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纸质材料一式4份,所有资料平装成册,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
2.项目主持人身份证、职称或学位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资源配置与监督科:0561-3884160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0561-3895612
高新技术科:0561-3895632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13楼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16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