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2-11-30 10:20 字号:

尊敬的刘家文代表:

《关于加强淮北市科技园区建设及运营的议案》收悉。感谢您对科技园区建设及运营工作的关心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专业化、服务优、创新创业氛围浓厚的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促进科技与经济更有效地结合,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提升绩效管理效能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各县区、园区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持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全市实施道路、管网、供电、应急中心等园区基础设施重点项目18个,完成投资约19亿元。2022年全市计划实施园区基础设施重点项目20个,计划投资约23亿元,继续完善园区供水、供气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投资12.9亿元的天然气省级干线淮北第二气源项目(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年内可开工建设。投资1.2亿元的天然气第二门站及配套次高压管道项目今年9月底前建设完成。投资2.07亿元的国安电力至相山经开区、投资1.45亿元的国安电力至市高新区北区供热管网项目今年可建成投入使用。

围绕我市“五群十链”产业领域,推进县区、园区、科研院所、高校、龙头骨干企业建设配套支撑全程化、创新服务个性化、创业辅导专业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培育形成一批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模式创新的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载体,促进人才、技术、资本、服务等各类创新创业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促进我市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走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品牌化建设之路,带动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从注重“量的增长”向注重“质的提升”转变。修订我市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建立双创平台的考核制度,建立灵活的引进、考核和清退机制,规范双创平台管理,建立了双创平台信息季报制度。全市现有孵化器、众创空间13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国家众创空间2家;累计孵化面积17.26万平米、在孵企业647家,毕业企业125家,培育高企2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2家;开展培训 347场次,培训人员5522人次。

二、拓展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服务功能,提升运营团队专业化水平

紧贴市场需求,推行“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的孵育模式。大力开展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创业培训辅导、创客沙龙、投资对接、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孵化活动,积极为大众创客及园区内企业铺路搭桥、把脉支招、排忧解难,帮助其降低成本、减少风险、快速成长,提升创业培育、创业孵化、创业助推功能;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团队专业化水平,一是采取组织外地学习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选择双创平台建设好、孵化度高的一批平台,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组织人员前去学习先进经验、突出做法,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引入新鲜想法。二是邀请专家来淮授课。组织培训学习,邀请有丰富经验的创业导师队伍、运营管理团队和专业服务平台负责人来淮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团队进行培训,学习他们的优秀做法、经验。三是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互动交流。积极听取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诉求,组织线下系列活动,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资本对接、市场开拓等关键孵化环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之间互抒已见、交流思想、分享经验、表达看法、提出问题、说出困难、扩大交流,共同提升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和运营水平。

三、优化园区创业环境,落实政策兑现奖励

1.帮助搭建融资需求对接平台。完善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机制,引导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积极入库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库,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的创新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商业银行采用知识产权质押、预期收益质押等融资方式,为促进技术转移转化提供更多金融产品服务。建立淮北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帮助凝练种子期、初创期的创新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协助企业争取省级项目资金。

2.营造适宜孵化载体发展的配套政策环境。做好科技政策的宣传推介,支持科技人才团队来淮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转化科技成果,对在我市创办公司或与我市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分A、B、C三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鼓励知名机构来淮设立各类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对利用自有或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闲置校舍、办公楼、厂房等改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并完成市级认定(备案)的,给予新增投资30%、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单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备案)的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免费为在孵科技企业(创客)提供办公、生产场所的,给予2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3年。对众创空间用水、用电、网络等实际支出费用给予50%、最高10万元补助。在孵企业每新增1家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库及每新认定1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运营主体2万元、5万元创业辅导奖励。

3.落实政策兑现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市年度科技项目,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对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的企业按照政策予以配套支持。落实《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暂行)》(淮政〔2017〕31号)、《淮北市激励创新创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淮政秘〔2017〕3号)等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相关政策兑现工作,2021年共兑现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资金400.49万元。

四、主动跟进结对帮扶,加快融徐发展

一是积极跟进和落实《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安排》、《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加强与徐州对接交流,拟引进中国矿大国家大学科技园专业运营团队来淮于科创中心建设科技产业园,借助其以大学为中心开展产学研及提供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服务,对接高校科研成果,打造科技产业创新平台;提供办公、孵化场所,并在税收、装修、人才引进、住宿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二是加入淮海经济区,签订淮海经济区科技创新共同体框架协议,在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协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区域一体化技术转移体系、合力打造协同创新生态、加快聚集高端人才等方面通力合作,整合淮海经济区科技创新资源,形成共享互惠机制,厚植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生态土壤。三是争取淮海经济区高校科技成果对接暨淮海经济区高校技术转移联盟工作研讨会2023年在我市举行,集聚10地市高校院所人才与科技成果在淮对接交流,为我市企业技术需求搭建对接平台,做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这些举措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和运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落实兑现各项奖补措施,大力支持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的关心,请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科技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