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人才飞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3-04-14 08:45 字号: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进一步推进淮北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人才支撑,破解领军人才难引进、高端人才难留住、核心成果难落地等难题,2021年12月,淮北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产业人才推动“五群十链”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淮办发〔2021〕28号)。为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市科技局制定了《淮北市“人才飞地”管理办法》。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有效落实市委文件精神,2021年12月下旬市科技局启动了《淮北市“人才飞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学习借鉴了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地市先进做法,进行优化整合,反复修改形成了《淮北市“人才飞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2年元月下旬分别征求县区科技部门和局属科室意见,提出7条意见均采纳,3月21日,文件经政务平台发送市直部门征求意见,收到11个市直部门书面反馈意见,其中9个部门无修改意见,2部门提出6项修改意见,采纳4项。在各单位反馈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管理办法(讨论稿)》,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于2023年4月12日以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

三、工作目标

鼓励企业在市行政区域外高端人才富集、科研机构众多的国内外城市,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等为目的,建立的科研基地、研发中心、成果转化中心等研发机构和专家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开展招才引智工作,共享创新资源,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四、主要内容

《淮北市“人才飞地”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六章二十一条:总则、申报主体和条件、遴选程序、支持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

(一)支持类型

1、研发机构类。支持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科研院所在海外和国内高端人才富集、科研机构众多的城市建立研发子公司,共建科研基地、研发中心、成果转化中心等研发机构。

2、专家工作站类。支持企事业单位在高层次人才所在地设立专家工作站,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指导、科研成果转化、新产品研发和招才引智等。

(二)支持方式

1、对被认定为“人才飞地”的研发机构,根据研发投入、科研成果产出、人才引进等情况综合评价,分别给予100 万、50 万、2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专家工作站类“人才飞地”获批后每年考核一次,合格的每年给予5万元奖励,扶持期3年。

(三)遴选程序

1、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

2、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后报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人才飞地”名单,并在市科技局网站或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市科技局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

5、“人才飞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正式发文公布。

(四)监督管理

“人才飞地”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审查工作贯穿始终,对申报和管理期内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骗取奖励资金行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人才飞地”的建设和管理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承建单位出现重大经营情况变动时,须及时向市科技局报告,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已拨市资助经费及购置科技资产。

五、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淮北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与科技人才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1-3032275

电子邮箱:hbkjrck@126.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中路265号源创客4号楼淮北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服务与科技人才管理科(邮编:2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