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淮北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日前,《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23〕16号)发布实施。8月18日上午,市科技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政策解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扩容增量、提档升级和提质增效,持续壮大科技平台数量规模,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质量内涵。上半年,我市共获批5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其中包括2家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1家高校院所类省重点实验室和2家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另有2家申报单位列入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培育名单,为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淮北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
《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构建新型科技创新平台体系、重点任务、支持举措、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内容。其中,总体目标是:实施“一室(重点实验室)一院(产业研究院)一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创新平台建设和新型研发机构培育行动,构建点面结合、布局合理、定位清晰、运行高效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到2025年,全市科技创新平台数量显著增加,新建和重塑重点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总数达到100家以上,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达到30家以上,实现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全覆盖。
《实施意见》明确了新型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包括重点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四类,从功能和作用方面进行了释义;重点提出构筑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培育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壮大科技创新平台后备力量四项任务,打造创新平台梯次建设升级机制,系统推进高水平、高层次和高质量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从财政支持、人才支持、要素支持和激励支持四方面提出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具体举措;从强化组织推进、规范组建程序、分类绩效评估和加强诚信建设四方面提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保障措施。
结合当前国家、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实施意见》首次提出了布局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产业研究院和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等新型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构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行性。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强化宣传指导,提高社会知晓度和企业参与度;细化标准条件,出台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办法;有序有效推进,加快布局建设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坚持提档升级,持续争创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落实有效监督,分类开展科技绩效评估,推动《实施意见》切实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