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体忠解读《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3-08-18 10:04 字号:

一、发布会主题:《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二、发布会时间: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

三、发布会地点:市科技局五楼会议室

四、发布人:杨体忠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五、发布单位:淮北市科技局

六、主持人:陶卓 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

七、新闻发布会议程

(一)介绍《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情况

(二)答记者问

具体内容:

【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陶卓】: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各位企业界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重大创新领域战略研判和前瞻部署,抓紧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重大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近年来,淮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坚持把培育、发展和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努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同意,2023年8月8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实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向各位朋友介绍《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的情况。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端新同志,市科教兴市中心主任王锋同志,安徽经济日报、中安在线、市传媒中心的记者朋友,市、县(区)科技局机关工作人员、部分科技型企业负责同志。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两项议程:

第一项请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体忠同志向大家解读《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

第二项请记者朋友对加快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现场提问。

下面分项进行,首先请杨体忠同志解读《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体忠】

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布局,统筹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扩容增量、提档升级和提质增效,持续壮大科技平台数量规模,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质量内涵。上半年,我市共获批5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其中包括2家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1家高校院所类省重点实验室和2家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另有2家申报单位列入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培育名单,为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淮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

借此机会,再次感谢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各位同事、新闻界的朋友们。

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同意,2023年8月8日,市政府印发了《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23〕16号)。下面,我将有关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2022年11月1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2〕14号)。2023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抓手在国家创新格局中勇担第一方阵使命的指导意见》(皖发〔2023〕9号)。今年以来,省科技厅相继印发了《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皖科基地〔2023〕3号)、《安徽省级实验室体系重组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皖科基地〔2023〕4号)和《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备案认定工作指引》(皖科基地〔2023〕8号)等文件。

市科技局通过深入学习国家、省有关政策、调研考察等,于2022年底启动文件草拟工作。结合省政府办、省科技厅有关文件相关标准要求,围绕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目标、平台体系、重点任务、支持举措等内容反复研讨,2023年3月形成初稿。4月份,召开了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和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意见,书面征求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和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等8家单位意见。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公共政策兑现流程审核、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于2023年8月3日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8月8日印发实施。

二、制定意义

全面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以省科技厅重塑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为契机,围绕我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深化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破解我市产业创新发展技术瓶颈和薄弱环节,促进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壮大科技平台数量规模,推动市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提能升级,为争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积蓄力量,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赋能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实施“一室(重点实验室)一院(产业研究院)一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创新平台建设和新型研发机构培育行动,扩量提质,构建点面结合、布局合理、定位清晰、运行高效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到2025年,全市科技创新平台数量显著增加,新建和重塑重点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总数达到100家以上,其中,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达到30家以上,实现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全覆盖。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构建新型科技创新平台体系、重点任务、支持举措和工作要求。

明确了新型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包括重点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四类,从功能和作用方面进行了释义;重点提出构筑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培育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壮大科技创新平台后备力量四项任务,打造创新平台梯次建设升级机制,系统推进高水平、高层次和高质量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从财政支持、人才支持、要素支持和激励支持四方面提出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具体举措;从强化组织推进、规范组建程序、分类绩效评估和加强诚信建设四方面提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保障措施。

五、创新举措

着眼于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总体上紧扣国家、省、市对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要求、建设重点、布局方向等,结合当前国家、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 首次提出了布局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产业研究院和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等新型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构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行性。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宣传指导,提高社会知晓度和企业参与度。把做好《实施意见》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引导广大一线科研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及时总结有关单位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加以推广。在这里,也希望广大媒体朋友们,对《实施意见》给予更多宣传和报道,一起营造关注科技事业、崇尚科研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细化标准条件,出台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办法。制定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和产业研究院等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认定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加快培育发展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立省级、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为持续增强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夯实基础。

(三)有序有效推进,加快布局建设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下半年,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结合工业、农业、林业、教育、卫生健康、环保安全等领域需求,增设、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产业研究院和企业研发中心等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不少于30家。

(四)坚持提档升级,持续争创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现有的企事业内部机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头部企业合作,提升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快推动创新资源向产业链聚集,对照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标准,逐步提质增效。

(五)落实有效监督,分类开展科技绩效评估。根据科技创新平台功能定位,强化分类指导、精准支持,建立完善符合不同类型平台特点的建设运行管理模式。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全过程管理,制定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制度,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规范建设和科学管理,提升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率。

【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陶卓】: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记者朋友就我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提问。


    记者问:《实施意见》提到了重点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几类科技创新平台,它们之间有何区别?

这几类创新平台都是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依托单位都要具备建设发展需要的人员、经费、科研办公场所和科研仪器设备等条件。但从建设主体、服务范围、工作内容、组建方式、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又有明显区别,简单来说:

(一)重点实验室是指我市辖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企业及其它机构设立的,是面向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科技领域及方向,是开展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为主的创新性研究,开展学术交流、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员,引领支撑学科发展,推动技术转移扩散,开展产业(学科)科技合作与交流的重要科技创新基地。

(二)产业研究院是指我市辖区内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联合2家以上单位成立的,是围绕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以引领支撑产业技术进步、服务行业创新发展为目的,是集科技成果研发、中试、转化、孵化为一体的“体系化、任务型、市场化、开放式”综合性科技创新平台,是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重要形式。

(三)企业研发中心是设在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科技研发机构,主要从事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等活动,是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力量。

 

记者问: 围绕加快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我市将采取哪些具体的支持举措?

采取的具体支持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政支持。按照国家、省、市布局科技创新平台方向,对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给与认定奖励,对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与绩效评价奖励,加大对科技创新平台的政策支持。

二是人才支持。比如,在科技创新平台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可参评政府特殊津贴,符合条件的直接申报绿色通道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按规定予以褒扬激励。

三是要素支持。比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单位作为各类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的依托单位,承担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重大科技项目等。

四是激励支持。比如,允许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单位从财政支持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其自主决定。

 

记者问:请详细介绍一下我市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具体内容?

今年4月,市政府印发的《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完善了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政策支持,具体来说,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是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围绕陶铝新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等“五群十链”产业,建设产业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成效显著的“一事一议”给予奖励扶持。对通过认定的省产业研究院、省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省产业研究院、省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其当年新增研发仪器设备投入额50%、每年最高200万元资助。

二是支持企业研发机构能级提升。企业新认定(备案)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获国家级相应称号的“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三是推进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市重点实验室、市企业研发中心和市产业研究院等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优秀的,分别给与一次性2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

四是支持院士工作站及人才飞地建设。企业新建院士工作站并通过省级备案的,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鼓励企业在市外设立“人才飞地”。我市企业在市外创新资源集聚地区设立研发机构、专家工作站等“人才飞地”的,经市科技局认定后,对研发机构类“人才飞地”,根据研发投入、科研成果产出、人才引进等情况综合评价,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专家工作站类“人才飞地”,每年经考核合格后,给予5万元资助。

 

【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陶卓】: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请与市科技局创新基地建设科联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