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雨奎参加新闻发布会解读《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3-12-04 16:16 字号:


一、发布会主题:《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二、发布会时间:2023年11月29日上午8:30

三、发布会地点:市科技局五楼会议室

四、发布人:李雨奎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五、发布单位:淮北市科技局

六、主持人:王开东 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

七、新闻发布会议程

(一)介绍《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情况

(二)答记者问

具体内容:

【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 王开东】: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各位企业界朋友,同志们: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营造了全社会支持、关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先后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3家,省级5家,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但我市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也还存在整体规模小、服务能力弱、建设发展慢、运营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为支持创新创业平台进一步加快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服务能力、孵化成效,加强绩效管理,市科技局根据国家、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对《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雨奎同志,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技术合作科科长赵德勤同志,对修订后的《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宣传、解读。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淮北传媒中心的记者朋友,有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和部分创新创业平台管理运营机构负责同志,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

    第一项是请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雨奎同志,对修订的《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宣传、解读。

第二项是请记者朋友对有关问题现场提问。

下面分项进行,首先请李雨奎同志对修订后的《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宣传、解读。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雨奎】:

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修订情况向大家作以通报。

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众创空间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科技部把孵化器、众创空间纳入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定义

众创空间是以科技型创业项目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团队孵化为主要任务,通过提供联合办公和“前孵化”服务,提高创业团队素质和技能,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引导和帮助创业团队将科技创业点子转化为实业创业的科技创新创业场所。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科技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和资源对接等服务,提升企业存活率和成长率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二、我市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创平台建设,2017年起先后出台了《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淮北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淮北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淮北市产业扶持清单》,对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给予政策支持。我市双创平台稳步发展,市科技局不断加强双创平台提质增效,截至目前我市双创平台国家级3家,省级7家,累计孵化企业576家、毕业企业110家,累计孵化团队221个,团队转化企业214家,规上企业20余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但就我市双创平台发展水平来看,同发达地区的差距也是有目共睹的。具体表现为:数量少、普及率低,有的县区尚未有众创空间,孵化器数量更少;认知不够,宣传也少,双创平台不注重宣传,对团队和小微企业吸引力不足,新增团队和企业较少;入孵团队和企业质量不高,为降低运营成本,存在“挖到篮子就是菜”现象;具备行业专业知识的服务人员数量还不够,基础服务多而专业服务少;创业投资发展程度较弱。这与双创平台落实自主创新战略,营造适合科技创业的局部优化环境,培育前瞻的和具有带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早期企业,贡献于区域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以孵化器为载体,以培养科技创业人才为目标,构建并完善创业服务网络,持续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创业领军人才,吸引海内外科技创业者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目标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和努力空间。

三、本次修订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国家战略,为淮北培育孵化高质量科技企业、培养科技人才。市科技局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结合淮北实际,修订完善了双创平台政策,出台《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特别是对绩效评价给予重大调整,目的是达到“筑巢、引凤、助凤腾飞”的良好愿望。

(一)为创新创业者筑巢

为各种类型企业、项目、理念、想法的孕育与快速成长提供优质生长的土壤。一是市级孵化器物理空间从省级孵化器的6000平方米降为3000平方米,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双创平台建设,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大量的空间;二是鼓励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专业孵化器,形成专业技术、项目、人才和服务资源的集聚,促进在孵企业产业的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竞争力。三是加强服务人员和创业导师素质的提升,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企业注册、财务法务、生产管理、产品销售、投融资等精准服务。

(二)优质服务引凤来栖

一是强化运营机构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合作,解决我市双创平台服务能力弱的问题,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提升为在孵团队和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着力加快推动全市孵化载体均衡布局,规范市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工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的考核力度,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成效,推动我市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竞争力提升。三是解决企业投融资难题,通过运营机构依靠自身或银行、投融资机构共同作用,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和融资难、资金不足的问题。打造“保姆式”服务,减少创新创业者在起跑线跌倒概率,提高创业团队和企业的成活率,全链条助力企业成长,吸引有创新创业意愿的人士到双创平台这一熔炉中百炼成钢。

(三)全力助凤腾飞

除规范双创平台运营,引进外地高水平运营团队单独或与现有双创平台合作,为在孵团队和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提高孵化成效的基础上,市科技局在双创平台准入、企业项目申报、创新平台建设、高科技人才团队招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创基金、“人才贷”、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在孵团队和企业抢占赛道,增强生存能力,通过模式创新、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跑出加速度,实现凤凰展翅、翱翔九天。

双创平台建设在淮北科技资源和人才储备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发挥政策杠杆和引领作用,凝心聚力,强化双创平台建设,吸引市内外社会力量加入淮北双创平台建设,为在孵企业和团队提供全链条、高质量的创新创业服务,助力企业初创期间健康发展,做大做强,为淮北高质量转型发展做出贡献。

【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 王开东】: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记者朋友们就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相关情况进行提问。

记者问:

问题1:请问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条件具体有哪些?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技术合作科 赵德勤】:

(一)市级孵化器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属非自有物业的,应当保证至少3年自主支配权;

2)专职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5名。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拥有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及1名创业导师;

3)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比不少于75%。在孵企业不少于15家(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11家);

4)在孵企业中已申请知识产权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20%;

5)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5%,且资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个,或引入第三方资金投资2家及以上在孵企业;

6)上一年度毕业企业不少于2家;

7)市级专业孵化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二)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条件

1)设立专门的众创空间运营管理机构或部门,具有淮北市独立法人,运营1年以上,拥有专职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每10家企业(团队)有1名创业导师;

2)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且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3)入驻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不少于10家(个),且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3家;

4)设立或合作设立面向创业者、创业团队及初创企业的创业种子资金,额度不低于50万元,实际投资项目不少于1个或引入第三方资金投资2个以上项目;

5)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 

记者问:

问题2:修订后的《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相比之前主要有哪些变化?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技术合作科 赵德勤】:

一是进一步突出孵化载体服务功能。本办法的制定中,服务能力方面除着重强调创业导师的数量外,增加了质量指标。新增签约中介机构数和服务成效,其他投融资机构投资企业数,人才引进,动态管理,公共设施建设和使用等指标,促使孵化平台更全面为企业服务。

二是明确市县科技部门责任和孵化器众创空间奖惩机制。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及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和绩效评价的组织与实施,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在认定(备案)和绩效评价过程中,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全程参与,将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纳入孵化载体的具体管理体系。划分绩效考核等次,明确绩效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方可按规定享受政府扶持政策,防止孵化平台为获取政府扶持只侧重单项工作,使孵化平台服务全面化;加强孵化载体动态管理,将动态管理纳入绩效考核;明确孵化器众创空间退出条件。

三是首次提出鼓励发展方向。鼓励孵化载体利用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孵化机构,形成产业链;引导孵化载体与高校、研发机构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倡导孵化载体之间交流合作和资源共享,联动发展。

四是更加体现科技导向。在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服务能力方面,场地面积、投融资、创业交流活动开展和孵化成效方面新增的高企、科小,获得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重要指标占总分近60%。科技指标增加,使孵化器、众创空间回归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职能。

记者问:

问题3:淮北市对于孵化平台和企业有哪些支持政策?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技术合作科 赵德勤】: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中,都包含了对孵化平台和企业的支持政策。2023年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淮政202313号)中明确要求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实施梯次培育,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资助。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孵化毕业一家企业进入我市园区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孵化面积的孵化器,运营满一年后,经认定符合孵化器标准的,对新增面积每平方米分别给予20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后补助。对进入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及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孵企业,给予租金资助。租用孵化器场地在200平方米以内的,按其实际支付租金的100%给予资助,超出部分按20%给予资助,连续资助三年。

【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 王开东】: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各创新创业平台负责同志,如需进一步了解其他情况,请与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技术合作科联系。联系电话:0561-3895639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