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3-08-31 11:35 字号: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深化科技创新领域改革的部署要求,推动建立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淮北市科技创新及技术攻关项目管理。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科技计划领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新要求,防范和化解科技重大风险,服务淮北经济社会发展,修订《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综合参考《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淮政〔202313号)、《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党〔20233号),结合淮北科技创新工作实际,于20234月形成初稿。202376日、202382日、2023816日分次经局长办公会集中讨论,征集局各业务科室和县区科技局意见后,多次修改完善2023817-2023821日经局政策法规科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通过2023822经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同意,2023831日正式印发本办法。

四、工作目标

一是坚持遵循科研活动规律。按照科研活动规律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明晰各方职责,优化管理流程,改进管理方式,建立科学的、有利于促进创新链与资金链相互融合的项目及资金管理模式,满足市科技计划项目划全链条一体化组织实施需要。

二是坚持放管服结合。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承担单位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调整的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营造良好科研环境。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加大对科研工作的绩效激励力度,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实施容错机制,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环境。

五、框架和主要内容

《淮北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共841条,从管理职责、项目申报、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绩效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全方位地提出了管理要求。

第一章总则。明确市科技计划项目包含市揭榜挂帅专项、市科技重大专项、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等。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高校院所承担的横向课题,经市科技局备案后可视同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对纳入市科技局计划管理的自筹经费项目可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科技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主持人按职责分级管理。市科技局是科技项目组织实施的主管部门,各县、区(园区)科技工作部门是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责任主体,项目主持人是项目实施的主要组织承担者和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项目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公开竞争方式征集,根据国家、省和本市科技创新规划的发展目标,重点结合我市主导产业部署编制申报指南,并通过市科技局官网等渠道公布。企事业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

第四章项目立项。项目立项采取行政决策及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市科技局各业务归口管理科室提交项目立项初审意见,局党组会议结合县区推荐意见、科室初审意见及专家评审结论研究后确定当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第五章项目实施。项目立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与归口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各方责任、权利义务和目标任务等。任务书应当与申报书保持一致,任务书签订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确需变更或终止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科技局审查并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此外,《办法》还规定了5种情况予以项目撤销、3中情况予以项目终止、违约处理的相应措施。

第六章项目验收和绩效管理。项目验收以任务书为依据,坚持创新质量和贡献导向,突出自主知识产权,突出项目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任务书到期3个月内向市科技局申请组织验收,因故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书约定目标任务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任务到期前3个月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经市科技局审查同意后,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七章其他。市科技局可确定部分市科技计划项目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下放项目的遴选推荐、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工作由下放组织单位负责。下放组织单位为科研基础条件好、研究开发投入高、科研管理能力强的科研主体,市科技局定期对下放组织单位进行整体绩效考核和检查评估。

第八章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间可根据试行情况适时予以修订完善,已出台的有关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六、创新举措

一是评审体系更加客观全面。项目立项将结合县区推荐意见、科室初审意见及专家评审结论研究后确定当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计划。二是优化财政支持方式。揭榜挂帅类项目、市级重大专项采用分期拨款方式,其中首次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70%,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全部财政剩余资金。重点研发类项目可采取立项后一次性拨付方式予以支持。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尽事宜在《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或各计划实施方案中细化明确。

八、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淮北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监督科;

联系电话:0561-3884160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梧桐路19号科创中心13楼资源配置与监督科(邮编:2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