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备案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档案,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和管理,全面掌握市科技局政务公开情况,结合市科技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形成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登记制度。在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设立群众意见登记薄、各种会务记录簿、跟踪督查记录等,形成工作记录材料,重要事情及时通报。
第二条 健全市科技局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将政务公开的各种制度汇编成《淮北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管理手册》,作为政务公开管理的依据和工作考核依据,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第三条 建立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档案。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办事指南和制度、群众投诉和群众意见、工作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行风测评情况、办事备案资料等,局机关和局属各事业单位定期收集整理,送报政策法规科,归档存查。
第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