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4-05-28 16:28 字号: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实现政府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通过社会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评议。

一、社会监督员受聘条件

1.愿意义务承担社会监督员职责的人大代表、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

2.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知识水平,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关心科技体制改革,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在民主党派和所联系的群众中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

4.关心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利,尽职尽责;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岁。

二、社会监督员的聘请方法

1.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统战部推荐人选。根据实际情况,暂聘请三名社会监督员;

2.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在征求拟聘监督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确定特邀社会监督员的人选;

3.颁发聘书和特邀社会监督员工作证件。

三、聘任期限

社会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每届两年,聘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但一般不超过两届,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社会监督员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或不适宜继续履行职责,要求在聘期内解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收回聘书。

四、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1.监督科技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领导部门的工作部署、决定和措施的情况;

2.为涉及科技局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反馈有关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监督事项的情况;

3.参加我局有关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活动、政务公开重要会议,参与有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和巡视;

4.协助我局作好有关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定期听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方式

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我局统一组织下完成某项政务公开监督检查任务;参加政务公开重要会议,反馈监督检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