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4-09-05 16:56 字号: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本局各科室(事业单位)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

二、政务公开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政务公开考核的标准是:工作机制完善,责任明确;公开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场地公众化;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措施有力,敢动真格;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

四、政务公开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机制。各科室、事业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

(二)公开内容。包括公开内容规范、齐全、重点突出,将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区别开来,公开内容及时更换。

(三)公开形式。包括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公开,公开场地公众化。采用上墙公开、印发资料公开、利用媒体公开等形式。

(四)工作制度。各科室、事业单位实行公开办事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挂牌制度、反馈制度和备案制度的情况。以及对督查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工作成效。包括方便群众和基层办事,办事效率得到提高,权力运行得到较好的制约监督,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各界反映的满意程度。

(六)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五、每年对各科室、事业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具体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等次。

六、将政务公开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干部年度考核以及职务晋升、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政务公开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八、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被考核单位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将牵头召开座谈会和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过“座谈、交流、访问、民主测评”的方式对被考核科室、事业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单位得分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各科室、事业单位进行集中核实和评定。确定等次,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九、对政务公开考核不合格的部门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凡本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出现政务不公开,或公开的内容不规范,或社会各阶层投诉较多,从而影响局机关形象,群众意见较大,上级领导不满意的,当事人要进行认真整改,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