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雨奎参加新闻发布会对《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进行解读
一、发布会主题:《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二、发布会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
三、发布会地点:市科技局大会议室
四、发布人:李雨奎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五、发布单位:淮北市科技局
六、主持人:周雪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科长
七、新闻发布会议程
(一)介绍《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情况
(二)答记者问
具体内容: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科长周雪】: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各位企业界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对近期已正式印发的《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解读。制定《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是为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安徽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分担企业科研经营风险,鼓励和引导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更好服务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省内外优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安徽经济日报、中安在线、市传媒中心的记者朋友,市、县(区)科技局机关工作人员、部分科技型企业负责同志。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两项议程:
第一项是请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雨奎同志向大家解读《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政策。
第二项是请记者朋友对我市科技创新券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现场提问。
下面分项进行,首先请李雨奎同志解读《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市科技局副局长李雨奎】
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完善创新券、创业券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探索建立创新券、创业券跨区域互通互认机制”。当前,我市科技创新工作仍存在科技保险受益面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资源有限等问题,科技创新券旨在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省内外优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去年年底,省科技厅出台了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我市起草了《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借此机会,再次感谢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各位同事、新闻界的朋友们。下面,我将有关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一、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分担企业科研经营风险,激发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鼓励和引导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更好服务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省内外优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参照《安徽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在借鉴合肥市科技局、芜湖市科技局等兄弟单位开展创新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经书面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邀请企业代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人大及政协代表参与讨论。合理吸纳并修改完善后,通过局内部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办法》。
三、工作目标
一是落实国家、科技部、安徽省的相关部署要求。《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完善创新券、创业券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探索建立创新券、创业券跨区域互通互认机制”。《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实现资源共享”。科技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提出“鼓励三省一市共同设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券,支持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实现企业异地购买科技服务”。《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提出“支持与长三角区域其他省市建立科技创新券通用机制,发挥科技创新券在长三角区域内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中的促进、引导作用”。《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保险费补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保险品种,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保险服务”。
二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创新券的推广应用,一定程度解决中小企业经济实力不足、创新资源缺乏,高校与研究机构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动力机制等问题,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
三是推进支撑相关重点工作。创新券的推广应用,对我省正在开展的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及研发机构“两清零”行动和科技保险推进工作,将起到较强的支撑保障作用。
四、《办法》框架和主要内容
《办法》分总则、创新券申请、领域与兑现、监督管理和附则五章,共二十三条。
(一)总则。明确科技创新券定义:指运用市级财政科技资金,补助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建立研发机构、分担科研经营风险、购买技术创新专业服务的制度安排。创新券采用申报登记形式,由企业申领和使用,由企业或服务机构申请兑付。市科技局在实施过程中可积极探索使用电子券形式兑付。
(二)创新券申请。创新券重点支持研发活动清零、研发机构清零、科技保险服务、购买科技服务四个方向。
1. 研发活动清零支持方向:使用单位为为注册在本市,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实际无研发活动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已清零企业可凭券向市领取不高于研发投入费用总额10%的补贴资金(每家清零企业只补贴一次且不超过30万元)。
2. 研发机构清零支持方向:使用单位为注册在本市,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实际无研发机构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已清零企业可凭券向市领取不高于研发机构投入费用总10%的补贴资金(每家清零企业只补贴一次且不超过60万元)。同一企业研发活动清零方向支持和研发机构清零方向支持享受补贴资金合计不超过60万元。
3. 科技保险服务支持方向:使用单位为注册在本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可凭券向市领取不高于实际支出保费20%的补贴资金(每年每家不超过30万元)。纳入科技保险服务补贴的12个险种为: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
4. 购买科技服务支持方向:使用单位为注册在本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下)、上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可凭券向市科技局认可的各级各类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含共建单位)、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市科技局依据服务订单金额给予2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万元),可自行选择企业兑付或机构兑付模式。支持全国范围内的优秀服务机构给本地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
(三)领取与兑现。市科技局依据关键证明材料开展审核兑付工作,具体兑现要求届时另发通知。申领创新券企业需要向市科技局提供材料包括:创新券兑现项目申请书、服务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等。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创新券申请、创新券兑现进行评审。
(四)监督与管理。创新券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科技部门组织对一定比例创新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和服务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对于拒不配合监督检查,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科技部门不予兑付或追回已兑付资金,并将相关单位纳入有关科技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对创新券资金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创新券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和监察机关的监察,并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创新举措
《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为淮北市第一次开展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填补了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及研发机构“两清零”行动奖补工作的空白,对推进科技保险和科技服务业将起到较强的支撑保障和引导激励作用。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科长周雪】: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记者朋友们就科技创新券工作进行提问。
记者问:
提问1:科技创新券兑付的程序是什么?
1.市科技局发布科技创新券申领通知。
2.申领单位依据通知提交申领材料,各归口管理科技部门对所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推荐报告。
3.市科技局对申领材料进行复审,公示科技创新券发放清单。
4.市科技局发布科技创新券兑付通知。
5.兑付单位依据通知提交材料,各归口管理科技部门对所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推荐报告。
6.市科技局有关业务科室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科技创新券兑付进行评审,提出拟奖补名单。
7.市科技局对提出的拟奖补名单进行复核,综合诚信审核、项目查重结果及资金预算提出拟立项名单,报局党组会议议定。
8.经局党组会议决策补助的项目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项目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的下达当年度立项计划。
9.按照程序报财政局申请拨付项目资金。
记者问:
提问2:今年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是否开始?申领额度多大?
2024年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已正式启动,申领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14日。
1.研发活动清零方向:在省科技厅2021年度和2022年度清零任务确定的名单内并经市科技局核准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可申领研发投入费用总额的10%且上限不超过30万元的创新券。
2.研发机构清零方向:在省科技厅2021年度和2022年度清零任务确定的名单内并经市科技局核准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可申领研发机构投入费用总额的10%且上限不超过60万元的创新券。同一企业研发活动清零方向支持和研发机构清零方向支持申领额度合计不超过60万元。
3.购买科技保险方向:2023年度实际支付购买12个科技保险险种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申领实际支出保费总额的20%且上限不超过30万元的创新券。纳入补贴的12个科技保险险种见《办法》。
4.购买科技服务方向: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下)和2023年度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且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支付凭证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可申领实际支出科技服务费用总额的20%且上限不超过30万元的创新券。纳入补贴的科技服务范围见《办法》。
记者问:
提问3:申领科技创新券需要什么材料?有什么要求?
申领科技创新券的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淮北市科技创新券发放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4.淮北市科技创新券申领承诺书;5.科技保险或科技服务的购买合同。
此外购置科研仪器设备、企业存在失信行为、已享受其他科技创新政策支持的项目等情况不予发放科技创新券。
具体要求可关注市科技局网站发布的工作通知,提请相关申报材料。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长周雪】: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如需进一步了解其他情况,请与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