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向社会征求《淮北市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5-08-21 17:14 字号:

序号

单位

具体修改建议或意见

采纳情况

1

市财政局

无意见

采纳

2

市发改委

无意见

采纳

3

市工信局

无意见

采纳

4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采纳

5

市投资促进中心

无意见

采纳

6

科技服务业协会

第三章第十条第(三)“重点项目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定向委托项目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建议改为“重点项目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低于4人,定向委托项目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低于5人

部分采纳经研究修改为“项目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7

淮北师范大学

无意见

采纳

8

淮北理工学院

无意见

采纳

9

网友

第三章第十条第()款“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其他同等职称),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在项目实施全过程担任实质性的研究与组织协调工作。”
意见:建议不要提“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破四唯的背景下,刻意要求职称,不符合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总体方向。可以参与国家有关软科学研究及省有关软科学研究,要么不提要求,只看个人能力,要么具有副高或博士学位等,条件应放宽,重点考察在软科学方面的实绩。
第三章第十条第()款“重点项目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定向委托项目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
意见:建议不要对人数做明确要求。参与研究人员因分工等不同,可能分为不同小组、小课题,就会导致人数超出。对团队人数做要求没有必要。意见仅供参考。

部分采纳经研究:第三章第十条第()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在项目实施全过程担任实质性的研究与组织协调工作。

第三章第十条第()修改为“项目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