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6-03-03 15:12 字号:

2025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扣科技创新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法治理论武装达到新高度

一是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升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科技创新的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必修课,累计组织学习12次,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全覆盖见实效。二是突出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组织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旁听公开审理案件,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决策能力。三是深化全员法治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省市法治培训班和司法讲座,参加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人员达100%,并赴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队伍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坚持依法行政,科技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创新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双签字制度,由业务科室与政策法规科室双重审查。以法治规范权力运行,确保科技管理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二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创新主体重大利益的6份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决策程序规定,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全覆盖。三是高标准完成重点领域立法。将《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制定作为年度法治建设头号工程,成立专班,深入县区和企业调研20余次,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形成草案。20251127日已通过市人大二审,20251231日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202631日起施行,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以法治保障答好省委创新之问

(三)聚焦服务为民,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实效

一是推行免申即享模式。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推动科技管理从重审批重服务转变,联合市财政局、市数据局通过涉企系统精准拨付奖补资金3500万元,大幅提升了政策落地效率和企业获得感。二是深入落实综合查一次在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检查中,联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三是全面提升服务便利度。推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线完成申请流程并打印许可证,实现零跑腿办理。

(四)创新普法形式,法治社会呈现新面貌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精准滴灌。一是建设线上线下普法矩阵。通过淮北科技公众号、调研走访等方式多维度开展普法活动,着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辅导企业会用、善用科技法律法规政策。二是开展靶向政策宣讲。牵头举办2025淮北市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安全活动,参加多家单位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共计3场,覆盖企业100余家。在《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过程中,同步宣传解读方案,为法规生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建立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具体落实、全局协同推进的责任体系。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研究制定《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推进依法行政、学法普法工作目标、原则、任务、责任和具体要求,推动《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出台。二是加强学习,推动落实。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精神。全年召开局长办公会19次,研究解决科技创新法治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队伍专业力量与现实需求匹配不足。面对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和科技领域日益复杂的法律事项,现有法治队伍在人员数量和知识结构上还存在差距,与一规划两方案提出的高标准要求尚有提升空间。

二是协调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激发科技部门在部分领域缺乏行政处罚等刚性手段,如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中发现需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存在环节多链条长的问题。

三、2026年工作思路与措施

一是实施法治素养“培优”工程。制定科技法治学习清单,邀请省科技厅法规处等专家进行普法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讲法、依法决策成为常态。

二是实施监管服务增效工程。联合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落实综合查一次机制,减少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打扰。

三是实施制度夯基工程。围绕一规划两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加强《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宣贯工作。